廉署控前警員行為失當

廉署控前警員行為失當

【本報訊】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1名前警員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罪指他涉嫌向中華煤氣有限公司、中電控股有限公司、入境事務處及房屋署,訛稱因應警方刑事調查,索取5名人士的個人資料,以便財務公司向欠債人追債。被告另被控以1項作假證供罪,涉嫌訛稱其中1名欠債人的銀行賬戶與1宗欺詐案有關,向裁判官申請搜查令。被告並被起訴1項妨礙司法公正,暫准保釋至周二應訊。

涉用職權助放債公司

被告劉偉文,47歲,共被控6項罪名,包括4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1項宣誓下作假證供及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將於本月2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件發生於2009年3月17日至2010年7月20日間,被告當時是九龍城區刑事調查隊的偵緝警員,認識1名經營4間持牌放債人公司的負責人。廉署指被告涉嫌訛稱5名欠債人與警方的刑事調查有關,向有關的公共機構和政府部門索取他們的個人資料,然後向放債人公司負責人披露以便追債。
廉署又指被告涉嫌在申請搜查令程序中,宣誓後作出虛假陳述,訛稱其中1名欠債人的銀行賬戶涉及1宗欺詐案。最後1項控罪涉及另一名偽冒母親簽名出售物業的欠債人,被告煽惑該名女士不要作供指證兒子。
■記者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