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誡下詳細交代計劃細節 被問斬劉進圖幕後黑手 車手︰我唔想講

警誡下詳細交代計劃細節 
被問斬劉進圖幕後黑手 
車手︰我唔想講

【本報訊】《明報》前總編輯、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去年初在街頭被斬案,被指為車手的首被告葉劍華,被捕後向警方大爆收錢斬人計劃,詳細交代籌備及逃走細節。惟被問到幕後黑手時,葉多番回應「我唔想講」;至於為何要斬劉,則說「唔知」,而10至20萬元報酬還未到手。
記者:陳美莉

警方於去年3月17日到皇崗向內地公安接收兩名被告,港島總區重案偵緝高級警員黃偉基負責向首被告葉劍華宣佈拘捕,首被告警誡下即在車上招供:「我收人錢做嘢咋,我負責揸車㗎咋,斬人係華仔斬㗎!」
黃同日帶首被告到上水警署進行錄影會面並再度警誡他,昨在庭上播放該會面紀錄。黃一開始竟錯指被告有意圖傷害「何進圖」,坐在一旁的同僚3秒後更正「唔好意思,係劉進圖」。黃問首被告「收人錢做嘢」的意思,惟首被告回應:「我唔想講!」但他跟着詳細講述行兇過程。

10至20萬報酬未到手

他指當日駕電單車接載次被告黃志華,兩人由九龍塘跟蹤劉進圖到西灣河,並以牛肉刀斬人,約歷時10秒。案發前一天他們跟蹤失敗,另案中的電單車、假電單車牌、手套、頭盔、牛肉刀均由他準備,同日下午兩人相約經羅湖過關到內地揼骨。
黃指首被告不認識劉,為何識去等劉及誰教他,他說:「我唔清楚,只知佢喺明報工業大廈做嘢,地址上網查。」並坦認事前從未見過劉,透露在明報大廈樓下等過劉放工,確認其樣貌及所駕車輛後,追蹤至其住處,事後則朝早在九龍塘等劉上班,了解他每日先到西灣河食早餐後才上班,案發前一星期開始跟蹤,約6至7次。警員問他「你點知佢個樣」時,他說:「我唔想講。」
首被告透露與次被告「華仔」於14至15歲時在粉嶺聯和墟打機結識,本案只得他倆參與,是他招攬對方加入,「有人話畀10至20萬斬劉進圖,我問佢(次被告)好唔好,佢話冇所謂,好」。警方追問誰付款時,首被告再答「我唔想講」,但被問到得益時,被告靜思10秒後回應:「𠵱家未有!」警方問他知否為何要指示他倆斬劉,他說:「我唔知。」
首被告指當日由他駕電單車,次被告落手斬劉,待次被告登車後即開車離去。他明言事前並無與次被告商討落手細節,坦言若次被告行兇後沒即時登車,他會即時開車走。他亦透露曾在牛肉刀手柄包上黑色紗布狀膠紙,並以紙皮自製刀套。行兇後將當日所穿衣物、兇刀、手套、頭盔等物件,分別丟棄垃圾站。他犯案前與次被告特地戴上手套,「驚留低指紋喺電單車」。聆訊下周續。
案件編號:HCCC3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