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圍標案判頭否認控罪

翠湖圍標案判頭否認控罪

【本報訊】沙田翠湖花園2.6億元工程圍標貪污案,維修商涉向法團主席及管理公司職員行賄約4,500萬元,他昨在區院否認5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延至10月27日審訊。

業主庭外示威

法官考慮其潛逃風險,除批准被告以5,000元現金擔保外,對他附加不准離港、交出旅遊證件及須往警署報到等保釋條件。任工程判頭的被告丘瑞田(57歲)被控5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控方指將傳召26名市民及廉署人員作供,料審訊7日。昨有10多名「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及有關業主在法院外示威。
控罪指被告於2005年至2014年間犯案,涉及翠湖花園、濱景花園及華麗大廈的翻新工程。翠湖花園翻新工程中,被告被指向新昌管理服務僱員許鈞碧、新昌管理集團僱員樊卓雄及翠湖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黎國樑提供賄款。
案件編號:DCCC 552/15
■記者蔡曉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