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關署理高級監督李漢華疑與高級關員林銳強(圖)串謀他人,安排一名內地女子與港人假結婚,案件仍待排期開審。林現另涉收受一名商人一輛價值53.4萬元汽車,被廉署以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拘控。他昨否認控罪,押後至10月22日開審。
46歲被告林銳強事發時隸屬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控罪指他約於前年8月6日,在香港未得行政長官許可,從商人張文均接受一輛價值53.4萬元的汽車。控方將傳召4名證人,辯方亦會傳召2名證人。裁判官准被告以現金1萬元保釋,其間不得接觸證人及不得離港,案件10月8日預審。資料顯示,被告與被視為海關「明日之星」的李漢華涉安排一內地女子與港人假結婚,令她可藉詞與丈夫團聚而來港。被告、李及女子否認串謀欺詐罪,下月18日預審。
案件編號:FLCC3778/15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