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行政長官在國務院批准後公佈撤換兩位局長,坊間大驚小怪,議論紛紛,我覺得很無聊。哪個政府不換人、不調任人或不執位?哪個球隊不在比賽中換人?其實,我長時間覺得我們的問責及其他官員撤換得不夠頻,不夠多。我們的公務員制度不是頻頻執位嗎?一眾政務官(A.O.)不是兩年必執嗎?
我自問為人踏實,不是八公,亦不主動刮料,可是在不同場合聽聽埋埋就我們管治架構內存在的深層次矛盾,令人擔憂及惋惜,付出的總代價是香港的整體進度呆滯不前,被邊緣化,甚至落後於人;有心人做不到事,亦有人每天在他的silo內專心製造矛盾、官僚及混亂,隔岸觀火。
問責官員執位理所當然
撇開行政立法關係,我相信行政長官在現屆政府餘下的兩年任期內,應繼續主動執位去處理深層次矛盾,使經濟民生需要照顧的問題可有效地施政,着眼點為:
1)署級部門不能再說問責官員的要求沒有政策及依據
3年前梁振英領導的新問責班子從曾蔭權這位公務員出身的上任行政長官接手時,坊間不斷傳出很多新上任問責官員沒有執政經驗,政策憑空想像沒有依據,署方沒有準備及基礎去實行等等。
這構成上有政策下有推不動及推搪的對策,而使政策行不通。念了3年政策經後的今天,沒有政策都變了有政策吧,上述這種情況應該不容再發生。署級官員包括常秘不力的話便要調部門執位,因不能炒人。
2)問責官員不稱職或表現差需繼續撤換
政府及問責官員的任期只有5年,如3年後都是交白卷,得過且過成績劣的話,那被撤換或執位應是理所當然,天公地道的。
政策局管的部門除署外亦有很多公營及法定機構。局、署及公營機構之間的三角關係往往矛盾及複雜。有關問責官員如挑不起擔子,壓陣不善或管理無能都應被警告、執位或撤換。
3)不在其位的人應back off或shut up
做署長、常秘、局長任滿、退休或執位後能裸退是virtue。可是時常聽到垂簾聽政,背後指指點點,閒話多多者大有其人。似乎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並非人人做得到。
遺憾的是,亦有由公務員改任問責官員後,繼續在前任部門系統內當隱形手,就更可怕,又使繼任者無所適從。
據我了解,部份政策未能順風順水被推行亦是這個原因。有些人的心胸未免太狹窄了!
以上是我開始時提到換班換得不夠頻不夠多的原因。然而,要搞清楚罪魁禍首是司長、局長、常秘、署長或他們的助理卻是難度甚高的。
很多時看電影可能是減壓洩憤方法之一,記得金像獎級女星Faye Dunaway扮演女強人時,曾手指指大聲呼喝過:「I'll fire the fxxking lot of you!」。
謹此聲明,這稿內沒有點任何人及部門的名,閣下應否在名單內,你知的。以上觀點純粹從公眾利益出發,有肉冇骨,心安理得!
周光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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