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進圖供述捱斬一刻雙腳發麻手染血

劉進圖供述捱斬一刻
雙腳發麻手染血

【劉進圖遇襲案】
【本報訊】《明報》前總編輯、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去年初在街頭被斬一案,昨在高院開審。遇襲後留院逾五個月的劉進圖在庭上親述被斬經過,稱被斬後腳發麻手流血,目睹兩男駕車逃走的背影,當時並不知痛。控方則透露疑兇原計劃事發前一天落手,因劉要交煤氣費改變上班路線,令計劃順延一天。
記者:陳美莉

劉進圖昨到庭時被大批記者包圍。
 易仰民攝

首被告葉劍華(38歲)及次被告黃志華,否認一項盜竊及一項有意圖傷人罪,控罪指二人於去年2月12至13日間盜取一輛電單車,並於同年2月26日在西灣河太康街有意圖而非法及惡意使劉進圖身體嚴重受傷;首被告另被控於同月8至13日間盜竊他人的電單車牌照。
現年50歲的劉進圖由警方保護到庭,法庭亦下令將證人台後的記者席留空,劉作供期間有三名警員坐在他後面。劉供稱1995年加入明報集團,2012年晉升為總編輯,至2014年1月轉任世華網絡營運總裁,主理網上教育及出版。

疑兇本早一天行動

劉提到日常模式,每日由九龍塘寓所到柴灣上班前,通常會在10時左右先駕車到西灣河鯉景灣東堤茶餐廳吃早餐,11時前返回公司。他憶述案發前一天、即去年2月25日,早上如常9時許駕車出門,惟當日因到德福花園交煤氣費,故順道在德福吃早餐。
主控在開案陳詞指兩被告當日跟蹤劉並欲行兇,惟因劉改變路線而無法行事。商戶閉路電視拍到被告早上10時許駕電單車,在西灣河街道繞了三個圈後離去。
劉續供稱事發當日早上駕私家車到太康街吃早餐,將車泊於茶餐廳對面,落車後看到車廂內有垃圾,正彎腰拾取垃圾時被襲擊。他憶述:「我感到背部俾硬物撞擊,我感覺到兩腳突然間有發麻感覺,我抬頭想知發生乜事,我見到我架車前方有一架電單車,有一個戴頭盔嘅人坐喺電單車上,另一個戴頭盔嘅人就跳上電單車後座,跟住電單車迅速離開。」他說:「我嘅位置睇到電單車車尾,我好清楚見到兩人嘅背部!所以電單車肯定喺我車前端位置。」

抵院才感強烈痛楚

控方指劉身中六刀,其中背部有一處橫向非常深的刀傷,雙腿背部四處刀傷非常嚴重,傷及神經。惟劉遇襲後未即時感到痛楚,「我發現手心有紅色血液由身體滴落嚟,我覺得雙腳無力,所以坐喺地,跟住我知我受傷,所以攞手提電話報警」。其間他因擔心會失血過多,故平躺地上靜候救護。他被送往東區醫院急症室後,由醫護檢查傷勢時方感到強烈痛楚。
劉事後一直留院,先後入住東區醫院、瑪麗醫院和麥理浩復康院,至去年7月15日出院。事後他雙腳每周要進行三次、每次三個半小時的物理治療。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28/14

劉進圖去年初被斬後送往東區醫院急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