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警騙女友錢 送貨員脫罪

冒警騙女友錢 送貨員脫罪

【本報訊】38歲送貨員涉冒警,向在網上結識的女友訛稱急須為父籌措手術費,借了10.8萬元後玩失蹤。裁判官昨認為女友借錢是出於情侶關係,而非因他是警員,故裁定他兩項詐騙罪不成立。他雖脫罪,但警方查案時揭發他早自2006年,疑以相類招數先後向4人借錢,其中兩名女友共借出近50萬元,同樣一借無回頭。
被告巫雲龍(圖)3年前在網上結識女友黎婉婷(28歲)。黎指巫自稱是警員,曾見他從警署推門走下樓梯,故深信不疑。
巫被捕後否認冒警,指所借金錢部份作還債,部份注入馬會戶口用來賭錢。至於他有多幅佩戴警察委任證的自拍照,他解釋是在飯局中趁警員朋友離座時擅取其證件拍照。裁判官裁決時指黎隱瞞報警後,仍多次與巫見面拍拖,認為她的證供不可信。
案件編號:ESCC1147/15
■記者蔡曉楓、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