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恒基兆業旗下私人屋苑沙田中心,其業主委員會主席關鏡鴻及恒基屬下恒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遭6名業主發信投訴,指控在耗資3,000多萬元的維修工程與承辦商勾結,欺騙業主從中取利,兼且管理及賬目混亂。關及管理公司入稟高院控告各人誹謗,法官昨裁定各人指控沒根據,判兩原告勝訴,6人需分別向兩原告賠償20萬元及35萬元,同時頒佈禁制令。
6名被告包括何炳釗、方瑞蓮、林美冰、李惠珍、樊麗琼及溫月琼,於2009年12月25日寄出一封名為「沙田中心『大申訴』事件簿」信件,予前特首曾蔭權、「四叔」李兆基、立法會議員、廉署及其他政府部門,對兩原告作出10項指控,因而引發訴訟。
法官指,各被告或真心認為維修工程監管有疏忽,而業主委員會及管理公司可能沒充份交代開支詳情,但怨憤應通過適當渠道提出,信件內容譁眾取寵,欠缺事實根據。
案件編號:HCA824/10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