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政府將在全國設立審理歧視和侮辱言論的仲裁法庭,假如在當地以「豬」(圖)、「滾回中國」和「外來者」等語言辱罵華人,一旦罪名成立,輕則向投訴者道歉,重則可被判罰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若以動物來比喻馬來人或發表威脅宗教的言論,都有機會觸犯法例。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