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正輪候公屋的無業男不滿政府今年2月刊憲,收回深水埗通州街及桂林街土地交市建局發展,自行入稟申請司法覆核。他昨批評政府以強權收樓,所得地皮卻非興建公屋,反而交巿建局起樓圖利,做法延誤市民上樓,今次打官司是替巿民出頭。
申請人李格度(57歲,圖)於入稟狀指今年2月10日,政府刊憲公告依據《收回土地條例》,在3個月後收回深水埗通州街270至286號及桂林街1至5號土地供市建局發展。根據報道,該地屬需求主導重建項目,土地面積約1,640平方米,將重建作住宅用途,並提供零售及附屬設施,包括一層地庫停車場。
指供市建局牟利 延誤上樓
李在入稟狀指,市建局前行政總監譚小瑩曾指局方使用公帑行使收地權力,應向公眾問責,將社會使命置盈利之前,而非擔當發展商角色以賺錢為實際目的。但因譚與主席蘇慶和在理念、使命及方向上有根本分歧,譚最終辭職。李認為上述發展項目非為公眾用途,而是直接讓市建局以發展商身份牟利,輪候公屋的市民不會獲益,上樓時間亦被延誤。
居住元朗的他昨受訪時透露,自己曾從事飲食業,並非深水埗居民,由2011年起輪候上樓至今。他批評政府以強權收樓,所得地皮沒用作興建公屋,卻交市建局起樓,日後賣樓得益則屬巿建局所有,不會歸入政府庫房,他形容情況「好似大陸咁,用政府權去搶地,咁做係呃巿民」。
他又聲言曾按憲報所述,到3個指定地點查閱重建項目發展圖則,他到場後發現只有地圖,沒見圖則,認為政府故意隱瞞,令公眾無法得知圖則及細節以作批評或反對。他現要求推翻或擱置收地決定,稍後他將申請法律援助。
案件編號:HCAL132/15
■記者楊家樂、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