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書展2015】
【本報訊】6歲「美心妹妹」楊鎧凝(Celine)書展推出《童萌時光》寫真集爭議有新進展,因部份相片露出內褲、擘髀等涉兒童不雅照,東九龍重案組昨接手調查,操刀攝影師Ronald Lam助查,暫未有人被捕。
記者:蔡朗清
楊母昨發聲明,劃清界線指女兒寫真集出版後才首次看到全部內容,亦未收取任何酬勞,就事件感到內疚和傷心。警方指接獲相關部門轉介及巿民投訴,指《童萌時光》寫真集內容涉及兒童不雅照片,案件原交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第7隊跟進,昨已由東九龍重案組接手調查。警方昨聯絡負責有關寫真集操刀的攝影師兼出版社Popcorn Publishing Ltd負責人Ronald Lam助查,暫未有人被捕。
發佈兒童色情物品可囚8年
律師梁永鏗指根據《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第3條,任何人印刷、製作或發佈兒童色情物品,一經定罪,最高罰款200萬元及監禁8年。即使管有兒童色情物品,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如果罪成,買咗《童萌時光》嘅人同樣犯法」。記者昨在書展銷售《童萌時光》的青揚書報社攤位視察,寫真的宣傳海報已拆走,負責人林先生稱「收起唔賣」,暫未知日後安排。
連日遭網民炮轟賣女求榮的楊母,昨以監護人身份首次發聲明,強調楊鎧凝今次受出版社邀請拍攝相片集沒收取任何酬金,相片集銷售收益亦沒分賬。參與拍攝只想為Celine留下自然流露的生活影像。
家人稱相片未經確認已推出
聲明又與問題相片劃清界線,指出版社向傳媒發放首批未經家人審查的照片,家人從報章看到,即通知出版社要求刪減部份相片。而相片集出版前,家人一直向出版商要求查看相片集,但到發佈當日才收到相片集及首次看到全部內容。因相片集內容未經家人確認下推出,決定取消Celine簽名會及要求相片集下架。聲明強調,拍攝時楊母在場,但沒即時查看照片。就今次拍攝「楊母防線未夠謹慎,而令相片集出現自己也不接受的照片,感到內疚和傷心……確保將來能更好好保護Celine」。本報昨向楊母查詢如何就事件向女兒解釋,對方稱沒補充。
涉事攝影師Ronald Lam昨也發聲明向美心妹妹雙親致歉,他受訪時強調沒刻意賣弄色情,指書中所有姿勢都是美心妹妹真情流露,又說樂意協助調查,透露曾諮詢法律意見,認為寫真集與兒童色情刊物有一大段距離,自言其公司很支持保護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