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視案 行會上訴2月審

港視案 行會上訴2月審

【本報訊】王維基旗下香港電視網絡,因不獲發免費電視牌照,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特首梁振英會同行政會議循序漸進發牌,違反廣播政策及港視合理期望。高院於今年4月判港視勝訴,將發牌申請發還行會考慮。行會提出上訴,次輪對戰定於明年2月17日在上訴庭審理。

預計需時兩日

行會於今年5月上訴限期未屆滿時提出上訴申請,事隔近兩個月,審訊日期終於定下。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案所定審期預計需時兩日。
港視於2009年12月申請免費電視牌照,前年10月遭行會拒絕。港視去年申請司法覆核,並作第二手準備,重新申請牌照,有待行會審批。
至於港視早前勝訴關鍵,是1998年政府開放免費電視市場,訂明牌照數目沒預設上限。港視在司法覆核時披露行會紀錄,指梁振英不願發牌予全部3個申請者,建議循序漸進,又以港視在顧問報告唯一包尾的準則,即節目策略及製作能力,視為競爭力最大考慮因素,最終行會否決港視申請。
法官區慶祥判決指,特首建議循序漸進發牌,即以牌照數目限制申請數目,偏離既定廣播政策,違反港視合理期望,遂將行會決定推倒重來。
案件編號:CACV111/15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