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滋擾朱經緯 兩男女判感化

電話滋擾朱經緯 兩男女判感化

【本報訊】中大女生及找換店少東在網上看到警司朱經緯於佔旺清場後,以警棍掃打途人的片段,感到怒不可遏,根據高登仔在網上公開朱的電話號碼,4天內各自不斷致電朱達30多次。裁判官昨直指二人以錯誤方法宣洩不滿,若有不滿理應向有關部門投訴,惟考慮二人年輕無案底,同判感化12個月,但特別要求他們須按感化官指示,參與協助情緒管理的社區活動。

須參與活動助管理情緒

兩名被告女生潘尚賢(22歲)及少東鄺啟康(28歲)早前分別承認共四項不斷打電話罪。辯方昨求情時力陳二人背景良好,屬資優生的女生更以拔尖資格入讀中大,有意日後執教鞭作育英才,望法庭不要判予監禁刑罰,影響前途。
裁判官蘇嘉賢判刑指出,雖然法庭索閱的報告內容正面,建議被告毋須感化,惟她不大苟同。她認為無論有任何崇高理念或影片內有甚麼內容,被告看片段後犯案的行為實在令人擔憂,當中更有長途電話滋擾。
被告雖然稱有意聯絡朱經緯尋求對話,但蘇官認為,被告明知朱是警務人員,若有不滿理應向有關部門投訴,而非打出滋擾電話。
蘇官同意被告的滋擾電話並不涉威嚇性或淫穢內容,亦得悉被告在一時衝動下犯案,但強調被告以此方法表達不滿實屬錯誤,故判感化,特別要求被告須按感化官指示,參與協助情緒管理的社區活動,同時充公兩人犯案用的手機。同案被告徐禮諾(30歲)則不認罪,下月13日進行審前覆核。
案情指去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間,朱的手提電話及家居固網電話收到大量不知名人士來電,於是報警。警方翻查電話紀錄後拘捕被告,其中鄺的手機有朱的電話號碼,聯絡人名稱是「朱痙攣」。案件編號:TWCC1424/15
■記者陳美莉

男被告鄺啟康(左)被判感化12個月。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