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滅蟲公司東主與女警同居4年後分手,東主苦纏求復合,兼發出「即使判終身監禁,我都要你哋死」恐嚇訊息,師姐回敬:「要做就做,唔好喺度講埋啲廢話!」東主即晚攜天拿水闖入香閨企圖縱火,更命令師姐下跪道歉,驚動鄰居報警。
記者:陳美莉
被告劉文偉(27歲)昨承認企圖縱火及非法禁錮兩罪,控罪指他於今年2月10日,於大圍美林邨一單位犯案。他於2011年成立滅蟲公司,現職科技集團的私人助理。他與涉案女警是公開大學同學,被告修讀市場學學士學位,惟因本案被捕後還柙至今,仍未修畢課程,女警則已畢業。
事主被迫下跪道歉
當晚9時半,手持一罐天拿水的被告拉開女警案情指被告與女警分手後要求復合,但遭拒絕。被告於案發日發WhatsApp求復合:「即使判終身監禁,我都要你哋死」,女警則回覆:「要做就做,唔好喺度講埋啲廢話!」。被告再說:「你再也不能見到我同你嘅家人」,並繼續發出滋擾訊息。
當晚9時半,手持一罐天拿水的被告闖入女警單位。他甫入屋即在客廳傾倒天拿水,女警受驚躲入睡房,被告見狀將天拿水從房門罅灌入睡房,女警擔心被告會點火,遂要求離開房。她出房後欲逃走,但大門遭被告阻擋,被告將天拿水潑向她,她及時推開,被告即要她下跪道歉,她惟有照做。
被告其後再倒天拿水,並取出打火機及燃點,惟幾秒後熄滅,被告未能再次點火。二人僵持在大門位置,警員到場將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倒天拿水,並表示若女警道歉他就會離開。辯方求情指被告與女警的戀情始於公開大學,二人同居於女警的大圍單位。辯方要求押後判刑以待準備求情信,女警亦會親撰信件代求情。法官將案押後8月7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2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