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等四人被控阻差辦公

黃之鋒等四人被控阻差辦公

【本報訊】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秘書長羅冠聰、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涉嫌於去年6月在中聯辦外抗議時焚燒白皮書,被控阻差辦公。他們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裁判官質疑控方為何事隔一年後才提控,及多項控罪在同一時間及地點發生,控方解釋搜證需時並要諮詢法律指示,日後呈堂影片可分辨不同控罪是涉不同行為。

四名被告陳偉業、黃之鋒、羅冠聰及黃浩銘昨在法院外示威,指事件是政治檢控。朱永倫攝

控方指15分鐘內涉多項控罪

四名被告為黃浩銘(26歲)、陳偉業(60歲)、羅冠聰(22歲)及黃之鋒(18歲),陳偉業及黃之鋒各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餘下兩被告共被控兩項阻差辦公罪。控罪指他們於去年6月11日,在中聯辦外故意阻撓警長何國柱及警員黎健文執行職務。陳偉業稱純屬政治檢控,會考慮申請終止聆訊。
黃浩銘答辯時表示「焚燒白皮書無罪,政治檢控可恥,𤏸浩銘無罪」,主任裁判官錢禮警告他法庭並非表達政治立場的地方。裁判官看過控罪書後,提到多項控罪在同一時間及地點發生,控方則指事件發生在15分鐘內,將呈上當日的錄影片段作證據,當中可分辨出不同控罪是涉及不同行為。
裁判官質問控方為何在一年後才提出檢控,黃浩銘此時叫出「Yes」,控方回應指搜證需時,並要諮詢法律指示。裁判官提醒控方,辯方可能以延遲檢控造成不公為由申請終止聆訊,黃浩銘聽畢再舉起大拇指。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28日進行預審,被告各准以現金500元保釋。
被告與數十名支持者在法院外示威,黃浩銘及到來聲援的長毛梁國雄更在法院大門外焚燒白皮書。陳偉業指,案發後警方未有拘捕他們及提出檢控,至今事隔一年,待雨傘運動及政改過後才檢控,認為今次百分百是政治檢控,為阻嚇佔中參與者。此外,他認為裁判官「質」控方延遲檢控或會對他們造成不公,因此考慮申請終止聆訊。
案件編號:ESCC2219/15
■記者蔡曉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