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任職警界的財務公司老闆,因一批總值73.8萬元的iPhone 4S手機在運往內地時被劫,要求女生意拍檔負責賠償。女拍檔簽下欠單,但一再搬屋避債。財務公司老闆涉與曾任警員的手下貼街招追債,街招更有女拍檔14歲女兒的偷拍校服照,兩人結果被裁定串謀勒索罪成立,分別判監6個月及2個月。上訴庭昨認為案件有疑點,裁定二人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但斥二人行為不當,予以最嚴厲譴責。
財務公司老闆陳濱松(41歲,圖)及其手下鄧恩亮(43歲)涉於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串謀勒索女事主X。警方調查一宗偷車案時,意外偵破本案,並在陳的財務公司撿獲由鄧保管的追債街招。上訴庭昨指,原審法官理應不難裁定二人有份製作及貼街招追債,將二人入罪,但他既然裁定鄧沒參與,便不能單憑鄧保管追債街招判二人串謀勒索罪成。
偷拍事主女 貼街招追債
上訴庭又指,上訴人有權貼街招追債,但無權牽連X的女兒Y,涉案街招有Y的偷拍照,明顯是恫嚇X就範,陳串謀罪雖不成立,但不表示沒干犯勒索罪,鄧保管街招也極為不當。
案件編號:CACC229/14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