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金鐘佔領區被清場後,雙學發起包圍政總,警民再爆衝突。3名便衣警在海富中心被多名市民包圍襲擊,其間一警員疑似失去知覺,亦有警員被指向女示威者高呼「捉番警署姦咗你」。事後警方拘捕一名男文員及佔中義工吳定邦(39歲,圖),案件昨裁決。吳被裁定襲警及普通襲擊罪罪成,遭裁判官斥其行為猶如暴徒,目無法紀,判他監禁10個月。同案男文員則脫罪。
官斥圍毆警屬暴徒行為
曾入稟反對小巴及的士團體向佔領區申請禁制令的無業被告吳定邦,於去年12月1日在金鐘海富中心揮拳襲警及用胸口撞警員,昨被裁定襲警及普通襲擊罪罪成。控方稱他有12項刑事紀錄,當中包括他於上月初「借尿遁」逃離法庭,遭法庭發拘捕令判監7日。同案文員蘇永健(30歲)則因警員描述其案發衣着時有疑點,法庭亦不肯定他與警員接觸是蓄意還是意外,遂裁定他襲警罪不成立。
裁判官蘇惠德裁決時指多名作供警員誠實可靠,指被告辯稱襲警是為自衞說法不可信。他指被告案發時從後箍着一名警員,相信是蓄意襲警,加上被告曾罵警員「警犬」,證明其心存敵意。辯方求情時承認案發時群情洶湧,被告喪失理智連同他人一同襲警,指當時警民關係跌至低點,雙方經常衝突,籲法庭不應低估當時社會複雜性及特殊背景,望輕判被告。
蘇官判刑時斥責被告於短時間內連環襲警目無法紀,直斥對方圍毆警察屬暴徒行為。他續指任何人向執法者施行暴力,均絕不能容忍,又稱判案「同社會氣氛冇關,否則會損害社會秩序,打擊警隊士氣」。
案件編號:ESCC302/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