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復牌 漢能反咬證監引條例駁斥 不排除告上法庭

爭取復牌 漢能反咬證監
引條例駁斥 不排除告上法庭

【本報訊】被證監會勒令停牌的漢能(566)高調反擊!漢能昨晚公佈,認為證監以《證券條例》第8(1)條指令其停牌不公平及不合理,將以《證券條例》第9條向證監申請取消停牌令,爭取復牌,更不排除循司法途徑,對證監決定提出反對!
記者:石永樂 黃翹恩

於5月20日開始停牌的漢能表示,6月9日收到證監會函件,表示有意以《證券條例》第8(1)條向公司作調查,當中包括要求交代被漢能形容為「非本公司管有文件」如主席李河君的重大未償還貸款詳細情況、母公司漢能控股過去四年的財務報表。

李河君任主席的漢能,高調向證監會反擊。 資料圖片

稱不可強制母企交文件

但漢能認為,集團對母公司、其聯屬公司及李河君並無控制權,故不可能強制有關人士或團體提供有關文件或資料,集團已即時尋求法律意見,並積極主動與證監會溝通。
漢能又指,證監會所關注的事項乃集團與母公司進行大量關連交易,因此已向證監會反建議,包括將為漢能進行大型重組,以削減或終止集團與母公司所有或部份的持續關連交易,但證監會仍不滿意集團的「回應」,並堅持發出第8(1)條的指令,因此已向證監會董事會發出申述,要求取消第8(1)條指令,並尋求盡快恢復股票買賣,如有必要,集團擬循司法途徑,對證監會之決定提出反對。根據有關規定,證監會動用《證券條例》第8(1)條勒令上市公司停牌,而上市公司若「感到受屈」,可引用第9條向證監會作出書面申述。

David Webb指挑機有趣

漢能又表示,現時之業務及運作正常,但由於公司股票持續停牌,集團之若干客戶、供應商及僱員已提出查詢及不予合作。截稿前證監會未有回應。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以「有趣(Interesting)」形容漢能以《證券條例》第9條挑戰證監會勒令停牌的決定。他相信首階段漢能必需先向證監會董事會申訴,不得要領才有機會告上法庭,但他指香港上市公司動用第9條賦予的權力「反咬」證監會極為罕有。不過現階段「證監會並沒有說他們的故事」,故他不能評論是次「挑機」,雙方勝算有幾高。
另外,根據聯交所資料顯示,李河君申報於本周一7月13日、即被證監會勒令停牌前兩日增加3億股淡倉股份,淡倉持倉由7.71%升至8.43%,但未有披露作價。過去兩個月李河君多次申報其於漢能的長短倉,其中長倉就增加約1億股,涉資7.26億元,但期內李河君兩度申報增持漢能淡倉,分別於5月中增加7.95億股淡倉,昨日他申報於周一再增加3億股淡倉,總數增加至35.17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