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衞生防護中心監測及流行病學處主任程卓端連日指世界衞生組織的飲用水的鉛含量上限,是每公升10微克,但由醫生組成的杏林覺醒等團體已去信政府,指現時國際上沒飲用水含鉛的安全攝取量,該數值只是飲用水中含鉛量的「最大可容許污染程度」;少於該數值並不代表飲用水安全,因水中的鉛仍可殘留體內。
信中又指,不少報告已指出,長期攝取低劑量鉛毒可致病,如影響兒童腦部發展。據美國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指引,若血液含鉛量每100毫升有5微克或以上,表示政府要啟動公共衞生措施改善食水。
抽樣時間影響水辦結果
此外,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表示,水受鉛污染程度,會受接觸時間長短影響。如水務署於在住戶用水量高的時段,如上午或煮飯時抽水,因水流動快接觸鉛的時間短,受污染程度也較少。水務署公佈水含鉛結果時,應一併公佈抽樣時間。而水務署總水務化驗師陳健民昨表示,會消毒載水的膠樽,清走空氣塵埃或微粒,取水辦前先開水喉5分鐘,沖走「死水」才取樣本。
■記者陳沛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