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包裝 集運亂收費貴4倍

過度包裝 集運亂收費貴4倍

【本報訊】內地網購集運到港服務越來越受歡迎,但去年消委會有143宗有關速遞服務、包括集運的投訴,較前年94宗上升52%,今年首5個月亦有58宗。投訴包括有貨物被集運公司不必要地用大箱重新包裝,按體積收取運費,最終由預期200元,增加4倍近1,000元。
另個案已付清運費54人民幣,但被送貨公司爽約3次,經消委會介入投訴人才獲退回運費;亦有投訴人以58人民幣網購手機殼,收貨後發現有損毀,集運公司卻以貨品本身包裝不妥善為由不肯賠償,消委會介入後,該公司與投訴人達成賠償協議,但無向消委會透露內容。更有集運公司只將貨物送至大廈地下,送上樓需收附加費。
消委會從9間集運公司取得的資料,發現運送、存倉、派送等收費,以及賠償政策均存在頗大差異,例如延誤送件,Funlala集運及越豐集運等不作賠償,順豐速運則會賠償某百分比的轉運費用,如30%。消委會提醒市民要注意各項細則,並要注意集運公司或會以特定公式,按貨物體積計算運費,而非按其實際重量,運費隨時因此較預期高。
■記者陳凱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