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政府承擔高鐵超支

港鐵:政府承擔高鐵超支

【本報訊】廣深港高鐵工程延誤3年及超支200億元,港鐵行政總裁梁國權(圖)卻表示,根據港鐵與政府簽訂的高鐵工程委託協議,港鐵無絕對義務在2015年完成高鐵,協議又訂明工程超支金額全由政府承擔。議員批評港鐵將管理不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梁國權昨出席立法會調查高鐵延誤專責委員會研訊,他提交委員會的陳述書指出,高鐵工程極其複雜,必定有延誤風險,委託協議並無施加需在2015年8月前完成高鐵項目的絕對義務。而工程費用650億元亦非高鐵項目開支上限,協議規定由政府,而非港鐵,承擔超支的風險及額外資金。梁國權在研訊上補充,協議只是基於估計而定出通車日期及成本,有需要時可調整。港鐵到去年4月才公佈延誤,是工程團隊初時曾成功追回部份落後項目,因此過度樂觀,他為此致歉。
議員質疑港鐵應為過度樂觀及管理疏忽負行政責任。但梁國權拒正面回應,推說最新造價兩星期前才提交政府,需時間磋商,而且責任問題涉及港鐵與承建商交涉的商業敏感資料,不宜評論。
■記者麥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