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學三年級男生要求13歲援交女替他口交,被控非禮罪,但於聆訊中以「真誠和合理地相信對方年過16歲」的理由抗辯,獲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已向裁判官提出覆核判決,暫未排期處理。男生昨就脫罪向法庭申請訟費,但裁判官接納控方說法,認為他自招嫌疑,駁回申請。
男生蔡偉麟(22歲,圖)親自向法庭陳詞,指控方既在無合理定罪機會下堅持繼續檢控,最終他脫罪,就應支付訟費。他亦稱擔心自己抗辯的理由,日後會被其他被告借用,故不希望控方提出上訴,以免令本案成為案例。
裁判官回應,裁定他無罪是因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但對他聲稱對性無知的誇張失實證供並不信納,而他指若與事主進行性交而非口交,會先查閱其身份證,足見他不肯定事主年過16歲。
案件編號:KCCC388/15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