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字當頭:的士發牌制度的突破 - 利世民

利字當頭:的士發牌制度的突破 - 利世民

想不到,昨天竟然有兩份報章用的士業的矛盾做頭版。
的士的規管,源於對付所謂白牌車的問題。規管了,白牌車就不再是非法營商。當年政府為甚麼要規管白牌車呢?在那個信奉不干預的年代,政務官何故又想到要規管白牌車呢?
大概到七、八十年代,人口增長及新市鎮湧現,香港才出現路面空間不足的問題,政府才規劃大型集體運輸系統。曾幾何時,交通擠塞不是政策要解決的問題,甚至應該說,當年的市民,也不用像今天的香港人般,要每天跨區上班上學。根據歷史,早在戰前已經在港島有的士行駛,所以有理由相信,的士最初的規管,是要保障乘客;用上經濟學的術語,就是要降低交易成本。
試想在那個時空,交通是一種奢侈品,沒有明顯標示的客運車在路上兜截乘客,價格也不受規管,被影響的又是甚麼人?就算不是達官貴人,也一定是有一定社會地位的高等市民。假如個人親歷過一兩次車資的爭執,從而想到了要政府出手監管,絕對是順理成章的事。那些年,規管重點是車資和的士司機的背景等,所以到今天,世界各地的士裏都規定要將司機的資料顯示出來。
到了九十年代,限制路面車輛數目才漸漸變成了的士規管之目的;就是這樣,的士牌數目就凍結在1998年的18,138個。眾所周知,當的士數目不變,但需求不斷上升,的士牌就變得奇貨可居,就算經歷了2000至2004年的低潮和2008年的金融海嘯,香港唯一立於不敗之地的投資品,就是的士牌。
假設香港人每個的士牌的市值都有六、七百萬,18,138個牌照就是1,170億元以上的既得利益。政府要改變這個行業的生態,第一件事就是將的士牌的數目和的士既得利益分割。
其實我之前也提出過,政府將現有的士牌的權益,由一牌一車,變成一隻類似地產信託基金般的「香港個人客運基金」。將牌照數目和的士牌主利益分割,不但可以為市場引入更多彈性,也可以減少了許多不必要的政治紛爭。可惜,這個政府沒有政治魄力,就連一條明顯過時的法例也不懂得如何處理。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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