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女作家談戀愛 - 邁克

與女作家談戀愛 - 邁克

夏志清太太條氣唔順,把丈夫從前的風流賬數完又數,倒並非完全因為事過境遷還呷乾醋,而是不滿意兩個舞文弄墨的退役女友不約而同𡁻完唱。姓於的「千方百計要跟志清來往,我躲不過,只好接納她,她爽朗可親,後來我就很喜歡她」,但「沒料到她二零零四年寫了本小說醜化志清」,言下不乏「養極養唔熟」的感慨;姓陳的則「指名道姓的毀謗我、志清及其前妻」,《七十自述》「至少有三節寫到夏志清,為什麼不說她與志清談戀愛?卻要說我跟志清不幸的婚姻?」,「這次回台除了參加研討會,就是要找位律師,控告Lucy(陳若曦)及其出版商」,可見真的忍無可忍。
她先生和元配夫人離婚娶她入門後,「堅持跟他舊情人繼續來往,他說『與女作家談戀愛是美麗的事情』」,亦舒張小嫻深雪她們得悉一定靈魂坐沙發椅,恨不得世界上所有直男都有夏先生的智慧,簇擁在石榴裙下稱僕稱臣,頭腦較實際的爬格子動物就會提高警惕,天天和手執妙筆的專業人士談情說愛,不是玩火是什麼?有朝一日醒來,翻閱紅顏知己最新付梓的傑作,似曾相識的人物、對白和場景撲面而來,後悔就太遲了。作家或多或少都從生活搜集創作原料,你明知故犯獻上悄悄話、肉麻書信和克隆《金瓶梅》的床笫招式,對方一個唔該細說從頭,只不過履行天職,難道還要和你分攤稿費?姑隱其名的影射是沒什麼可能告得入的,識者還會笑你自作多情對號入座,所謂「醜化」更是無稽,閣下自我陶醉認為倜儻堪比佐治古尼,難保掉進旁觀者的冷眼一點都不具備美態,從實白描,何醜化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