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派女襲警判感化

本土派女襲警判感化

【本報訊】撐警大聯盟今年2月在大埔收集市民簽名支持設立辱警罪,其間與本土組織爆發衝突。本土民主前線女成員被指腳踢警員腹部襲警,經審訊後被定罪,昨被判感化12個月。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表示,實情是女成員當時遭便衣警員用雙腳挾着大腿內側及腹部非禮,事後她往警署報案,反被拘控襲警。
女被告陳丹麗(23歲)報稱學生,否認今年2月1日在大埔新達廣場外襲擊高級督察曾昭科。控方指被告腳踢曾的腹部,但曾沒受傷。辯方則否認被告有襲警,即使當時她有接觸到曾,亦是出於意外。她於上月底被裁定罪成後,還柙至昨天判刑。

被告陳丹麗襲警罪成,被判接受12個月感化令。 蘇曉欣攝

稱遭非禮反被控

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指,被告在分辨對錯方面不清晰,今次襲擊程度雖非猛烈,但襲警罪行嚴重,強調暴力施加於任何人身上均屬錯誤,判被告接受12個月感化。
「四眼哥哥」鄭錦滿與數名本土民主前線成員昨到庭聲援,惹來近10名軍裝警、便衣警及警民關係科警員到場監視。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表示,案發時被告遭便衣男警以「鉸剪腳」壓在地上非禮,令到她衣衫不整,幾乎走光。事隔5日後他與被告到警署報案,警員查看被告身份證後,反指她襲警並作拘捕。黃續稱,非禮事件轉由投訴警察課跟進,至今未有消息。他將與被告商討會否就襲警案上訴。
案件編號:FLCC1845/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