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司朱經緯去年11月26日晚在旺角揮警棍擊中途人的事件,投訴警察課調查後認為個案屬濫用職權證明屬實。報告交監警會覆核,監警會不同意警方的觀點,昨召開特別大會,據了解,出席的18名委員,有12名委員認為個案應為毆打證明屬實。據悉,之前的討論曾披露有警員反映,若毆打證明屬實,會令警員以後執勤「放軟手腳」。
記者:張婷婷
朱經緯揮警棍擊中途人事件,投訴警察課早前完成調查,但報告的結論竟無關投訴人的毆打指控,卻另行創出濫用職權指控。本報得悉,同案尚有一名便衣警員(CID)因揮動索帶打中途人被投訴,朱和該名CID均被投訴毆打,投訴課的調查結果是CID毆打無法證明屬實、朱經緯則無故得出濫用職權證明屬實,令人質疑投訴課為朱尋求較輕罪名開脫,無視個案中根本沒有人作出濫用職權指控。
據悉,監警會覆核有關報告時,不同意投訴課觀點,向警方提出質詢、聽取回應,並要求提交補充資料及修訂調查報告,惟警方未有更改結論。據了解,朱經緯否認用警棍打人,更辯稱警棍猶如手臂的延伸部份。投訴人鄭先生稱暫未獲告知最終調查結果,稍後會考慮進一步追究行動。
郭琳廣稱雙方分歧不大
監警會昨召開內務會議討論個案,會上提出三個選擇予出席委員以不記名方式投票。三個選擇包括A:毆打指控證明屬實、B:濫用職權證明屬實、C:毆打無法證實,但未經投訴的濫用職權證明屬實。結果出席的18名委員,有12名選A及6名選C;據了解,有些去年底新獲委任的委員傾向選擇C。
昨日會議未結束便離開的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和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均表示已交託投票意向,認為個案涉毆打。三名本身是立法會議員的監警會副主席陳健波、謝偉銓和張華峰則未有透露投票意向。
主席郭琳廣會後表示,監警會大比數作出決定後,會將決定發還投訴課,他拒絕透露投票結果。另外,他認為投訴課和監警會的分歧不大,不排除稍後對方會同意監警會的決定,如有需要雙方可再開會討論,希望能在有關警員退休前完成所有程序。
郭表示,之前已完成覆核多宗涉及佔領的毆打投訴,當中大部份個案無法聯絡投訴人;故本個案非首宗。監警會數字顯示,佔領衍生的需匯報投訴共169宗,主要涉及174項指控,以毆打指控最多共68宗。169宗當中只有26宗由投訴課全面調查,其他大部份無法追查(93宗)和撤回投訴(30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