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數組」警員禁佩槍

「重數組」警員禁佩槍

【本報訊】警隊除有「重案組」,還有一個俗稱的「重數組」,即是指「無力償債警務人員」。自1994年起,警務處發出行政指令,定期就無力償還債務的人員進行調查,密切監察他們的負債情況。

上司監管還債狀況

消息指,警隊接獲懷疑警員欠債個案後,會由警區警司級以上的管理層決定展開紀律調查,包括警員欠債原因及數目等。一旦被判斷為「重數組」警員,警方會與銀行為欠債警員「債務重組」,其直屬上司會監管其還債及日常開支情況,相關警員要定期向上司報告財政狀況。
警隊又規定,「重數組」警員不准佩槍、不准處理現金及貴重物品、不准駕駛警車,只能負責內勤工作,並會被紀律處分,甚至被革職。這些措施,令部份有財政問題的警務人員不敢主動求助,部份被迫鋌而走險。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