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改否決後的香港,有不少關注民主發展的人士都希望民主派系的政團及公民社會團體能夠更團結。但我們需要的是甚麼團結?
很概括來說,一貫追求民主的團體,都是以香港能夠有民主政制為目標。在現今的情況下,這是十分難達到的事。所以,現在大家可以做的主要都是保留實力。就此,在區議會、立法會、特首選舉委員會盡量爭取議席就變得重要。當然,這一切都是現今不公義制度的一部份。但事實就是有區議會票才能對地區資源有話語權、有立法會票才能否決或拖延不公義的程序或法案、有選委會票才能就重啟政改等問題施壓給小圈子候選人。如果連這些議席都守不住,我們的民主理想就更加沒有當權者甚至市民會理會。
因此。如果大家尋找團結的方向是從這方向去走,我是絕對支持的。以往,在區議會、立法會層面上,民主派自己的內鬥的確令他們應該得到的議席與他們的整體得票率不成正比。如果大家可以放下自己的山頭主義,盡量減少從同一群支持者中「爭票」的情況,這不但可以保持或增加民主派的話語權,亦是對支持民主的市民的一種承擔、交代。至於選委會,過往不少支持民主的功能界別人士都因為選委會組成的不公義而不參與其選舉。但如果大家不想建制派「贏得舒服」,就一定要團結起來寸土必爭,連選委會都不放過。
除了以上提到的團結,最近在社會上亦有支持民主人士倡議及討論另一種團結。這就是經過漫長的商議或實踐過程中嘗試達到各團體在理念上的團結。我十分欣賞及景仰這建議所潛在的高尚情操。再者,在政改否決後,若果有人盼望能重拾雨傘運動初期那份心連心精神,這是可以理解的,亦應該受到尊重。
不過,我個人對尋求這類型的團結有保留。理念、理想確然是重要,而我以前在這論壇版的文章亦有提過不應把實行自己的信念政治化到會使人覺得我們只顧政治、沒有信念的地步。但同時,我們決定怎樣處事時亦不能在真空內作評估,純粹為團結而團結。
強求理念團結或加深分裂
首先,其實在大理念上,我相信民主團體已經有一定的團結。難道大家爭取了三十年原來都不知是為了甚麼?而且,就算是最新、最激進或最中間派的團體對甚麼是民主、甚麼是公義都有一些基本共同底線,只是各自的表述、實踐有點不同。否則,大家不會一樣地有棄絕831決定、反對濫用警權、反對權貴霸權等取態。再者,建制派近年對民主派是只顧理念、不切實際的抹黑亦都日趨成功,如果我們再去糾纏在理念上的團結,我們需要爭取其支持的市民就會更遠離我們。因此,我們根本沒需要再去把大理念挖出來,而這樣做亦對爭取廣大市民支持沒有益、甚至有害。
第二,如果要尋求的理念上團結不只是讓各方各自表述及實踐的大理念,而是一些較具體的理念、甚至綱領,這就更麻煩了。在香港爭取民主的團體的光譜內,有些問題根本是幾乎沒可能達到具體共識的(例如「大家是否要爭取港獨?」、「與中央應否多些互動?」、「是否要修憲?」)。在商討這些議題中,各方不但找不到團結,而且分裂會加深。就算最後硬是得到一些共識又如何?到時各團體有可能已被弄到遍體鱗傷、再沒有餘力去抗衡建制勢力,而起初不同光譜的團體能夠吸納不同類別人士去支持民主的優勢亦失去了。又或者,如果為了達成共識而避開這些議題,理念就會變得不具體,我們亦只會回到以上提到缺乏具體的另一些弊病。
第三,無論是尋求任何形式的理念上團結,都一定會耗用公民社會不少的精神、時間、甚至資源。大家其實是否至少應該安排先做一些較有逼切性或會令廣大市民較有共鳴的東西,然後才再考慮是否真的還需要尋求理念上團結的工作?這是一個值得各團體反思的問題。
以上的看法只是我個人的一些初步構思。我十分樂意就這些問題繼續聆聽及再考慮不同的意見。但說到理念上團結或和諧的問題,我最近從一份報章的政情分析文章內提起一句來自2011年播放的電視劇《天與地》的對白。容許我把這篇文章的結論交給佘詩曼飾演的角色吧:「和諧唔係一百個人講同一說話,和諧係一百個人有一百句唔同說話之餘,而又互相尊重。」
註:以上只代表筆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他所屬律師行的意見。
任建峰
執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