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水貨男生認向警擲樽

反水貨男生認向警擲樽

【本報訊】男學生參與元朗反水貨客示威期間,聲稱因見一名男警總督察將少女推落地,情急下遂向總督察擲膠水樽,擊中其右大腿,被捕後直言「男人大丈夫做得出唔怕認」。他昨承認襲警罪,裁判官指其理念可能是好,惟沾上暴力或令理念蒙污,勸告他想清楚。
被告趙國匡(20歲)報稱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IVE),承認今年3月1日在青山公路元朗段191號襲擊總督察李碩倫,令其右大腿有觸痛。
辯方代被告向李及其家人道歉,指被告有感水貨客對香港經濟有負面影響,遂於當晚參與遊行,其間看到李手執一少女的背包肩帶,並將她推落地,情急下一時愚蠢向李擲水樽。被告熱心公眾服務,曾擔當消防大使。案件押後至8月5日,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案件編號:TMCC575/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