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與燒上水水貨倉有關的自閉症青年疑去年佔領運動期間,在銅鑼灣馬路上以噴漆畫出一個約3米乘3米的圓形圖案,被控刑事毀壞。案件昨預審,裁判官繼上次提堂後再度質疑,警員由初次發現圖案至拘捕青年相距兩小時,其間或有其他人在同一位置畫上同樣圖案。
去年10月14日,警員在銅鑼灣希慎廣場對出軒尼詩道發現該圖案時,被告區溢傑(19歲)承認圖案是由他畫上,又承諾會用天拿水將它洗去。兩小時後,另一警員到上址發現圖案雖已淡化,但仍然可見,遂拘捕被告。
裁判官質疑由初次發現圖案至拘捕相距兩小時,且由不同警員處理,其間或有其他人在同樣位置畫上圖案。控方解釋圖案面積十分大,且兩名警員認為兩個時段所看到的圖案屬同一個,但有關事件可由負責審訊的裁判官定斷。
辯方指有關被告患自閉症的醫療報告需在下月底方能備妥。裁判官將案押後10月9日開審。
案件編號:ESCC1380/15
■記者林綺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