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或逼港人舉報

國安法或逼港人舉報

【本報訊】有議員關注內地自月初通過《國安法》後,港人到內地時要否遵守《國安法》的要求,主動向國家機關提供有關國安問題的線索。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昨對此未有正面回應,只重申港人在外地要守當地法律是「普通常識」。

黎棟國:守當地法律是常識

工黨何秀蘭昨在立法會質詢,指《國安法》涵蓋範圍廣泛但定義模糊,隨兩地交流頻繁,港人到內地時要否遵守《國安法》中的「共同責任」要求,即向內地有關部門主動報告危害國家安全的線索和證據。黎棟國指《國安法》為原則性的全國法律,範圍當然廣闊,但當中未有訂明新的刑事罪行及新的處罰準則,港府也毋須就《國安法》的範圍、定義及個別條款作評估研究。他續稱港人到內地或外地要守當地法律,否則有機會受當地法律制裁是「普通不過的普通常識」。
■記者呂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