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被指教學方式錯誤容祖兒歌唱老師控蔡卓妍歌唱老師誹謗

稱被指教學方式錯誤
容祖兒歌唱老師控蔡卓妍歌唱老師誹謗

【本報訊】天后級歌手容祖兒、楊千嬅的歌唱老師洛詩婷(Christine Samson),不滿曾教蔡卓妍唱歌的聲樂顧問與學生錄音對話中,提及上一輩歌唱老師教學方式錯誤,不夠科學化,並舉她為例子,認為誹謗她,影響其聲譽,向法庭申禁制令及索償。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記者:蔡曉楓

容祖兒(右圖)的歌唱老師洛詩婷不滿被告批評她的教學方式錯誤。

原告為67歲的洛詩婷,被告則為31歲的蔡澤夫。原告於2013年1月收到附上被告與一名女學生上課錄音對話的電郵,當中被告指自己師父是Celine Dion的老師,提到聲樂科學化是近30年的事,而「上咗年紀嘅先生」教學時靠幻想及抽象,教學技巧錯誤。被告續向學生說:「你有冇聽過Christine Samson?……佢都係㗎其實,佢哋嘅concept(概念)可能正確,但係佢哋嘅way(方法)係錯,因為未有scientifically proven(科學證明),佢唔知點做。」

蔡卓妍的歌唱老師蔡澤夫否認其言論是批評原告教學方式。

蔡卓妍

錄音對話遭改動

被告代表律師盤問原告時指,電郵中的錄音對話遭改動,將她的名字移到上述位置,而原裝的錄音,被告是在後段才提及原告名字。實情是被告先提及美國著名音樂學校所教授的混音方式都較輕,認為他們不懂將混音唱得雄厚所致,之後被告才提到原告,指她所教的混音也是比較輕。原告指聽罷被告的原裝錄音,仍覺得有誹謗成份。
被告昨供稱,知悉原告是資深歌唱老師,桃李滿門,並且是亞洲區第一位獲Speech Level Singing的合資格導師,他不認為原告的教學方式守舊。
被告又指提及對方所教的混音較輕,只是風格問題,聽起來較時尚,如王菲、林憶蓮的混音也是唱得較輕,一樣成功,故此他並非批評原告的教學方式。
案件編號:DCCJ13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