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斥維修工程貨不對辦

業主斥維修工程貨不對辦

【本報訊】翠湖花園法團前年批出2.6億元樓宇翻新工程合約,每戶需攤分約20萬至30萬元維修費,加重不少業主財政負擔。業主冼小姐的家人就因為要負擔天價維修費,無錢讓她完成澳洲學位。另有業主指維修工程仍未竣工,廉署起訴屋苑涉圍標貪污案人士,擔心案件令工程隨時爛尾,日後追討無門。

孭數30萬 逼中斷留學

居住在翠湖花園十多年的冼小姐昨表示,其單位要負擔約30萬元維修費,家人為繳付款項,令她無法完成澳洲的學位,「成筆錢相等於我喺澳洲一年嘅學費同住宿,屋企畀唔起,我惟有返嚟。」她指目前仍拖欠10多萬元維修費,無力負擔,「都係拖住先」。
業主丘小姐就斥維修工程貨不對辦、質素差,「根本唔需要咁貴維修,原先都話個停車場會翻新,結果都係就咁髹吓啲油就算」。業主蘇先生指法團一直拒絕公開工程的財政狀況,表明一定會追討業主立案法團私吞的利益,「要退番啲錢畀業主」。
廉署前日落案起訴一名維修商,涉嫌串謀多人向翠湖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及物業管理公司高層,提供4,360萬元賄款。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小業主可循民事途徑向相關公司索償,他指出,理論上工程費用由涉案的公司收取,而廉署目前只拘捕涉案公司的負責人,該公司仍運作,小業主若認為有損失,可循民事途徑向相關公司追討損失或懷疑賄款。
■記者譚靜雯、梁銘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