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鋒誤當刀背 婦劈傷兒子候判

刀鋒誤當刀背 
婦劈傷兒子候判

【本報訊】五旬婦不滿就讀中一的兒子放學後太遲回家,雙方爭執期間,怒火中燒的婦人從廚房拿出菜刀,作勢以刀背向兒子手臂劈下,豈料下刀後始知「刀背變刀鋒」,兒子右臂慘遭割出5厘米刀傷。婦人昨在觀塘法院承認襲擊所看管兒童罪,裁判官直指其行為危險,「連刀鋒刀背都分唔到」,考慮兒子傷勢不重,將案押後待取報告判刑。
記者:陳美莉

報稱家庭主婦的55歲被告,過往曾有一個不相類的案底。她承認於本年5月19日在順天邨寓所內以菜刀襲擊12歲兒子。
辯方求情指事件實屬不幸,被告自知不應以此方法對待兒子,亦承諾不會再動手,猶幸男童傷勢不屬嚴重亦無永久傷殘,望法庭予以輕判。
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坦言:「你真係好危險,連刀鋒刀背都分唔到!」考慮到男童傷勢不嚴重,毋須縫針,遂將案件押後至9月8日判刑,讓被告保釋,等候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控方案情指就讀中一的12歲受害男童,與繼父及2005年由內地移居來港的被告居於肇事單位4年。事發當日晚上6時半,被告責怪男童放學後遲遲不返家,惟兒子竟愛理不理。被告無名火起,與兒子起爭執。

右臂留5厘米傷口

口角期間,被告盛怒下竟然走入廚房執起菜刀,作勢斬向兒子右上臂,不料落刀後驚見兒子手臂流血,始知「刀背變刀鋒」,大驚之下為兒子急救,事後證實男童右上臂留有5厘米刀傷。
男童事後將遇襲事件告知老師,校方報警並將男童送往聯合醫院治理。
被告於同月28日被捕,警誡下承認以菜刀斬傷兒子,但強調原只欲以刀背輕力拍打兒子手臂,根本無意傷害他。男童事後在社署安排下交由緊急寄養服務照顧。
案件編號:KTCC31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