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團主席權力過大難制衡

法團主席權力過大難制衡

【本報訊】沙田翠湖花園天價維修工程的圍標貪污案,法團主席懷疑涉案,引起社會關注法團的管理問題。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稱,現時屋苑法團、主席權力過大,小業主要求法團提交會議紀錄、召開業主大會,交代屋苑維修工程,往往受到法團刁難,甚至要入稟土地審裁處才能迫使成功召開業主大會。
業主會會長佘慶雲稱,《建築物管理條例》有很多漏洞,又指政府要求大廈成立法團,「方便政府告我哋,出咗事有法團孭鑊」。

可拒絕開業主大會

翠湖天價維修引起社會關注法團的管理問題,佘指小業主雖可要求法團提交賬目、會議紀錄等資料,但「法團會特登唔畀,專登拖」,即使業主收集到5%業主聯署要求召開業主大會,但法團也可拒絕;有業主為求開會入稟土地審裁處,「佢死都唔開大會,咪法庭解決,但法團就用『阿公』嘅錢同小業主對簿公堂」。即使入稟,仍動輒需9個月至1年才成功開會,「呢段時間法團已可以做好多嘢啦,有啲文件甚至人間蒸發或者俾人修改」。
佘呼籲業主積極參與屋苑事務,不能簽署授權票予法團;每次會議結束後應即時索取會議紀錄,「攞第一手會議紀錄,咁佢哋唔可以造假」。
今次疑涉事的翠湖花園法團主席黎國樑是自由黨中委,2007年參選區議會大敗而回;他亦是香港考古學會義務司庫。去年10月,20名翠湖業主指控黎收取回佣,入稟追討54萬損失,案件仍未開審。
■記者譚靜雯、林偉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