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靠執紙皮及綜援過活的54歲婦人,去年9月在天水圍一家超級市場貨架,取去顧客遺下的銀包,私吞銀包內逾4,000元現金。
被告林良妹認罪後被罰款8,000元,昨到高院上訴,聲稱原審裁判官沒考慮她沒錢付罰款。法官終改判罰款3,500元,兼可分18期支付,但她仍哭個呼天搶地,對法官說:「我要坐監,我瞓唔到覺,我要申冤!」
代表林良妹的大狀說,已向林解釋不交罰款可能要坐監。早前承認盜竊罪的林每月領綜援5,000元,要供養剛畢業的兒子,又患上焦慮症,因痛風要用枴杖,支付任何金額的罰款均有困難。
案件編號:HCMA38/15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