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7.1遊行首次提出修改《基本法》訴求,梁振英政府稱「絕對不符合香港的長遠和整體利益和福祉」,中共喉舌《環球時報》的社評斥「不知天高地厚」。既然中共可以5、6年就修訂一次中國《憲法》,18年來更頻頻就《基本法》作出隨心所欲的解釋,港人為甚麼不可以要求修改《基本法》?要修改《基本法》當然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但梁振英政府和中共的反對理由恰恰凸顯修改《基本法》的必要性、逼切性。
《環球時報》昨日的社評以「香港『七一』遊行口號不知天高地厚 」為題,指要求修改《基本法》的口號是這些年最激進的,但性質和高喊「要求1港幣兌換100美元」一樣,「香港激進反對派真是沒出息的一群人」,嚴重脫離香港的實體現狀,「這幫人真就儍到這個份上,完全不知天高地厚了」。社評甚至說:「修改《基本法》二流子可以喊,但嚴肅的政治人物決不應該喊。」
梁振英政府所謂修改《基本法》不符合香港的長遠和整體利益之說,與《環球時報》如出一轍,要麼當港人是儍的,會提出傷害香港利益的修改,要麼就是恐嚇港人,中共將藉修改《基本法》剝奪港人利益。中共喉舌如此辱罵要求修改《基本法》的港人,梁振英政府如此阻撓修改《基本法》的訴求,可見這一訴求刺到了中共的痛處,可見這一訴求從政治運作的角度來說是正確的。
香港不應自縛手腳
修改《基本法》目前主要是香港青年、學生的訴求,泛民政黨或政治領袖多抱有疑慮,或擔心捅破馬蜂窩、得不償失,或擔心脫離政治現實、難竟其功。從中共肆意修訂《憲法》、肆意對《基本法》進行解釋的歷史來看,這些疑慮的確可以成立,但香港是否就應該自縛手腳,聽任中共隨心所欲地修憲釋法,而不去主動地要求修改《基本法》,尤其是被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等釋法嚴重扭曲的香港普選路線圖和時間表?
中國現行《憲法》是在1982年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其後差不多5、6年就修訂一次,至2004年已通過4次《憲法修正案》,其中有黨八股,包括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思想(即江澤民提出的中共是先進生產力、先進文化、最廣大人民利益的代表)寫進序言,確立其指導地位,也有廣受支持的新條款,包括加入增設特別行政區、保護人權、保護私有財產、依法治國等。
由此可見,中共還是很在意適時修憲、完善《憲法》的,哪怕這部憲法迄今仍是一部堅持要由中共領導中國的黨憲,不可能引導中國走向法治。香港《基本法》通過25年、實施18年,名義上迄今未作修改,但無論是有關政制改革部份,還是附件三有關在香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都已作出多次修改,其中包括香港政改由三部曲變五部曲,以及替港人設定偽普選框架的8.31決定。
修法可減中港衝突
《基本法》已被中共改得面目全非,只不過是以人大釋法為名而已,中共官員還要求港人人手一冊、隨身攜帶,更百般詆毀、羞辱要求修改《基本法》的港人,如此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還要持續到何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剛通過的《國家安全法》,首次納入對港澳同胞的要求,雖然官方目前聲稱《國家安全法》不適用於香港、梁振英聲稱沒有就《基本法》23條立法的計劃,但其公信力何在?
就重啟政改、討論新的普選方案而言,要求修改《基本法》也有其必要性。中共當局及梁振英政府迄今並不認為8.31決定應隨政改方案被否決而失效,要想還原普選路線圖、時間表,可以考慮從修改《基本法》着手,明訂港人治港的普選框架,以減少政改爭拗引爆的中港衝突。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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