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56歲的士司機杜澤鏗(圖)前年6月駛經葵涌青葵公路時,遇上電單車乘客跌出車外受傷,躺在路上等候救援,他收掣不及,將傷者撞個正着,拖行92米,以致他重創死亡。杜於去年被裁定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入獄16個月。高院法官彭偉昌昨審理杜的上訴時,指他只是煞車慢了1.06秒,是「滴答之間冇做嘢」,直言不算危險,判杜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官指僅煞車慢1.06秒
杜澤鏗於去年判刑前已被收押14天,以等候裁判官索閱背景報告,事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裁判官認為,杜從第一眼看見死者後,有25米的距離甚麼也沒有做,與死者相距三米才煞車,其駕駛態度遠遜合理謹慎駕駛者。法官彭偉昌則將距離轉化為時間作出分析,指杜只是煞車慢了1.06秒,但對意外中有人身亡表示遺憾。
案件編號:HCMA542/14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