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單親媽媽為維持生計日做兩份工,工時朝7晚3,因而沒空送小一兒子上學,令他3個月內僅上學15天。社工家訪時,發現男童家中衞生環境極差,養了10多隻貓狗。媽媽早前承認一項虐兒罪,辯方指過去半年她經社署幫助,現已懂得如何做一個好媽媽,又承諾日後會將兒子放第一位,終判她罰款2,000元。
外婆辭職助管教
辯方指被告(26歲,圖)過去因與母親就管教兒子方式有分歧,才疏忽照顧。現時家人在經濟上及管教兒子上也支持被告,被告母親更在案發後辭去兼職,全力支持被告管教兒子。被告兒子去年9月升讀小一,但他在去年9至11月間僅上學15日,11月更沒上學。他現暫託兒童之家照顧。
案件編號:KCCC2013/15
■記者林綺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