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多年前有一天,我跟一位發展商大員吃午飯。當日,他剛剛與港鐵開會討論新盤開售,見到我第一句就氣沖沖地說:「港鐵班人,真係寸步不讓。」
我心中暗忖:「打工仔,賣樓賺多啲有得分咩?港鐵管理層咁均真,其實好難得囉。」均真,正是廉潔的基礎,否則事事鬆章,慷別人之慨,換自己的favor,這個香港還是我們認識的香港嗎?
近日又見到新聞,傳高鐵工程開支一事,政府可能要與港鐵對簿公堂。「最終唔係股東錢就係納稅人錢,輸嘅都係香港人!」有讀者如是說。
高鐵的委託合約,不會寫得含糊:政府全數負責工程開支,而港鐵則受委託,管理工程項目並收取費用。翻查港鐵2014年的年報,見到受託管理高鐵香港段的工程費用,實收只有8.19億。事實上,港鐵受委託管理沙中綫和高鐵香港段,兩項收入加起來,利潤只有1.53億元。換言之,興建高鐵和沙中綫在港鐵而言,絕非大生意。不過,政府既然是大股東又是政策制訂者,港鐵有說不的空間嗎?
傳聞又指,港鐵有可能放棄這筆工程管理收入。其實這是委託協議中定下,政府可以對港鐵的申索上限。作為一個小股東,我會說港鐵管理層在一定程度上,對小股東盡了應有責任。
有讀者留言說我只關心股東利益。不,我絕不反對消費者、對員工等,各有利益,港鐵對他們亦有不同的責任。至於對不同持份者怎樣才算盡責,可以拿出來辯論。重點是這些不同的責任本身,並沒有必然牴觸的矛盾,怎樣將投資者、消費者和員工的利益理順齊整,就是我們所謂的企業管治之道。但高鐵一事,決策者和推動者政府,也就是港鐵的大股東,背後動機則是政治考慮,事件則不應該由一家上市公司的小股東一起負擔代價。各位反對高鐵的朋友,想要當年曾支持高鐵的政客和官員問責,那是政治行為,我不反對。但不要將企業拉落水,否則先例一開,就是一次公眾和大股東一起踐踏小股民的事件。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香港可以讓這種事情發生嗎?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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