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納入條文 言論自由再收窄新國安法 恐加速23條立法

港納入條文 言論自由再收窄
新國安法 恐加速23條立法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昨通過新頒佈的《國家安全法》,首次把港澳納入條文之內,指港澳台同胞有共同義務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又指港澳特區要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有法律學者指國安法對香港沒有法律效力,但政治上令香港有壓力,盡快就23條立法。
記者:張婷婷

早於2002年底,已有逾6萬香港市民就反對23條立法遊行。

人大常委昨以154票贊成、1票棄權、無人反對,通過新頒佈的《國家安全法》,法例首次把港澳納入條文之內。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表示,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份,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規定,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行政長官梁振英稱,國安法這部全國性法律不在香港實施。但香港作為國家一部份,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國家安全,而履行這些義務和責任的方式是通過《基本法》第23條規定本地立法。

提「結束一黨專政」或犯法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昨在電台節目中指,國安法對香港沒有法律效力,不會有實際的影響,但政治上令香港有壓力,盡快就第23條立法。
對於有指國安法是港人頭上一把刀,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指出,國安法其精神已包括香港在內,憂慮中央可藉此要求特區政府配合,如收集、轉交一些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團體資料,或拒絕他們入境。
熟悉中國事務時事評論員程翔認為,香港人言論自由的空間會進一步收窄,「香港好多人認為應該結束一黨專政,呢個提法,今時今日喺香港嚟講就完全合法,國安法通過咗之後,理論上呢個提法就係非法。因為國安法第一個要保護嘅對象,就係共產黨嘅執政安全」。公民黨黨魁余若薇擔心建制派人士會不斷獻計,將國安法引入香港,或透過內地國安法向港人施壓。
國際特赦組織發出聲明,要求中國政府立即廢除新的國安法,組織指中國的「國家安全」定義廣泛但含糊,猶如給予政府一張簽了名的空白支票去懲罰或監察任何她不喜歡的人,如人權分子、批評政府的人士和其他反對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