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撰22頁自辯書反駁指控

陳撰22頁自辯書反駁指控

【本報訊】港大審核委員會調查捐款風波的報告長30頁,其中對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的指控為「不符預期標準」,陳則撰寫了22頁自辯書,質疑報告所指的預期標準並不存在,認為無須為此負責,促請校委會拒絕接受委員會的結論。
陳批評報告指控不清晰,所謂「不符預期標準」只是陳「沒把捐款人身份告知行政助理及發展及校友事務部」,然而前者是陳的秘書,他認為並無責任把捐款人資料告知其秘書。後者就捐款人資料的查詢,則被陳的秘書轉介直接與捐款人接觸的戴耀廷,而且財政部透過發展及校友事務部發出的收據最終也顯示了捐款人名字。

指捐款作學術用途

根據大學指引,教職員不應接受來歷不明捐款。陳強調完全符合指引,因他曾向戴確認捐款人身份。再者,這筆款項是作學術用途,無附帶條件。他批評報告所指的「預期標準」毫無法律基礎及含糊,教職員也無從得知,委員會卻視之為能夠執行的一般規範,在法律上於理不合。
陳在報告末段形容,港大正經歷艱難時刻並承受強烈政治壓力,大學成員更須自我提醒,公義必須得以伸張,更須在眾人面前彰顯,才能維護港大聲譽。
戴耀廷稱,延後回應校方對捐款人身份查詢,是因捐款人朱耀明最初不希望披露身份,朱考慮了6周才首肯。而審計委員會撰寫報告前,並沒問他延後告知原因。
■記者白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