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小學女助理文書主任聲稱與健身公司簽約後,沒有足夠金錢找數,又要為好友籌措亡父殮葬費,遂多次欺詐校長,訛稱學生課外活動費用仍未支付,在3年間挪用學校款項逾41萬元。她昨承認欺詐及盜竊等8罪,被判監15個月,並須全數賠償校方。
案情指32歲被告吳潔茹在中華基督教會基真小學任職助理文書主任,負責處理學校會計事項及安排付款。被告收取學生參與課外活動的費用後會存進家教會戶口,而校方向服務供應商付款前,被告會準備付款憑證及發票讓校長審批。2009年11月至2013年4月間,被告向校長訛稱到期支付木管樂訓練等課外活動費用,又附上虛假的小童群益會發票,令校長以為校方被追討內地遊學活動費用。她亦藉詞支付盆菜費用,從學校戶口偷錢。
案件編號:TWCC1737/15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