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指原審判決犯錯

上訴庭指原審判決犯錯

【中信泰富索還文件案】
【本報訊】中信泰富(現稱中信股份)於2008年炒燶累計外匯期權合約(Accumulator),虧蝕百多億元,導致警方商罪科撿走數以十萬頁計文件。中信泰富指大部份文件受法律專業特權保障,促警方交還,惟高院指大部份文件或涉串謀詐騙等罪行,不能發還。上訴庭昨裁定原審法官就部份文件的判決犯錯,判中信泰富小勝一仗,並強烈促請律政司及法律界仿效外國,研究聘請獨立律師,協助解決涉及法律專業特權的申索。
原審法官被指犯錯的判決,是依賴一宗英國案例,裁定中信泰富法律部以外的員工,與集團以外的法律顧問的書信往來,不受法律專業特權保障,因該等員工不是法律顧問的客戶。上訴庭強調法律專業特權是《基本法》保障的權利,有關案例對客戶的解釋太狹隘,不適用於本案。
鑑於與訟雙方會就哪些文件受保障再研究縮窄分歧,上訴庭暫不頒佈任何命令,以等候雙方進一步陳詞。
案件編號:CACV7/12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