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23條 團體倡公平使用原則

網絡23條 團體倡公平使用原則

【本報訊】政改否決後,另一個政治炸彈、人稱網絡23條的版權條例修訂草案或今年底交付立法會表決。政府建議除非作品屬於戲仿及諷刺等豁免範圍,否則有可能被指侵權,遭網民批評變相打壓豁免範圍以外的創作。法政匯思提出引入美國行之有效的公平使用(fair use)原則,確保戲仿等元素以外的創作都受保障。

自彈自唱不損版權人利益

本港一直沿用公平處理原則(fair dealing),即豁免範圍以外的創作或被視為侵權。法政匯思成員蔡騏舉例稱,根據政府修訂,沒有戲仿及諷刺意味的創作,例如向去世原創人致敬或純粹原曲原詞翻唱作品,依然面臨法律風險。蔡騏認為,翻唱未必損害版權人利益,「你自彈自唱陳奕迅嘅歌擺上網,唔會令人唔買陳奕迅嘅碟」。
蔡騏續稱,美國採納公平使用長達35年,由法庭逐一判斷創作是否對原創人構成不公。港府2004年否定此原則後,至今新加坡及南韓等地陸續採納公平使用,澳洲法改會也支持。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示,澳洲尚未正式下決定,沿用公平處理的英國也曾探討此建議,但因擔心美國出現甚多訟費高昂個案及憂慮案例能否在英國適用而作罷,故目前「未有充份理據促使我們作出如此重大的轉變」。
鍵盤戰線發言人卡夫卡贊同法政匯思的建議,他預料立法會最快今年底表決,故此下月將在街頭及網上動員宣傳,不排除再有示威抗議。
■記者白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