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骨灰龕位緊絀,單是華人永遠墳場現有逾1.7萬宗輪候骨灰龕位申請。政府昨日刊憲於7月8日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華人永遠墳場條例》,包括取消骨灰龕位安放骨灰數目上限,及放寬合葬限制,容許外嫁女與父家成員合葬同一龕位。
記者:陳沛冰
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有4個墳場,位於香港仔、柴灣、荃灣及將軍澳。現時逾23萬個龕位已被使用,有17,837宗輪候重用骨灰龕位申請,平均輪候數年,未來數年華永會有約2.8萬個新龕位。
外嫁女可與父家同龕
本月初行政會議建議政府向立法會,提交5項修訂《華人永遠墳場條例》及相關規則。現時華永的普通龕位最多只可放兩副骨灰,家族龕位可放4副骨灰。因應食環署也放寬每個龕位可放骨灰的數目,政府建議取消華永龕位放骨灰的上限。
政府又建議放寬合葬同一龕位的安排,現時只有直系親屬才可合葬同一龕位,及自70年代起外嫁女不能與父家成員安葬同一龕位。政府建議取消此限制,外嫁女可與父家成員合葬同一龕位,及配偶的祖父母、曾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家族成員也可合葬。
現時華永只容許永久墓地,即毋須起回先人遺骸的墓地可加葬直系親屬的骨灰。政府建議容許有使用年期限制的墓地,也可以加葬親屬的骨灰;變相除骨灰龕位外,有更多墓地可安放先人的骨灰。
現時若墓地使用期限已到,但後人沒有掘出先人遺骸,華永只能將掘出的遺骸放置在華永墳場內的骨殖龕位,直至後人領回遺骸,變相佔用骨殖龕位。華永預計現有的骨殖龕位不足10年內會用完。政府建議修例容許華永可火化無人認領的遺骸,與食環署做法看齊。又建議擴大華永可作捐贈的範圍。
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指若修訂獲通過可更善用龕位及墓地,紓緩不足問題,暫時難評估可加放骨灰數目,或縮短多少輪候時間。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表示,歡迎有關修訂,相信政府希望華永可與公營骨灰龕措施看齊。但政府應盡快取得區議會同意,於全港18區興建公營龕場,才能解決龕位短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