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疑被前女友揭停牌駕駛

警員疑被前女友揭停牌駕駛

【本報訊】隸屬深水埗警區的警員涉於停牌期間,先後11次在石硤尾報案中心駕駛一輛私家車,事件疑遭前女友舉報揭發。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他被控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及無第三者保險下駕駛共22項控罪,暫毋須答辯,准保釋至8月14日再訊,以候警方調查及控方索取法律意見。
警方指被告潘國傑(25歲)現正停職候查。控罪指他於去年12月17日至今年1月7日期間,先後11次於石硤尾報案中心無牌及沒有第三者保險下駕駛一部車輛。按運輸署資料,該車輛為福士私家車。被告面對的每項控罪,皆清楚寫明他於報案中心內駕車的準確時間,部份為凌晨時分。據悉,警方接獲女子舉報指被告於停牌期間駕駛,該女子為被告的前女友。
案件編號:KTCC3022/15
■記者樊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