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反水客】
【本報訊】今年2月,16歲女學生在屯門時代廣場參與反水客示威,在扶手電梯前展開雙臂並緊握兩旁扶手,企圖阻止執勤警長前行。她原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昨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改簽保守行為。裁判官勸學生行動前三思,直言:「控制旅客嘅責任唔喺佢哋(旅客)身上,而係政府。」
阻差辦公簽保守行為
被告盧惠瑩昨獲准自簽1,000元,守行為1年。裁判官水佳麗稱明白遊客過多令港人感壓力,惟她表示:「你哋不滿太多旅客,不滿呢樣嗰樣,係咪錯在旅客?控制旅客嘅責任唔喺佢哋(旅客)身上,而係政府,(被告行為)對旅客唔公道。你年輕有氣力,諗吓咩係真正有用,亂用熱血,會令社會唔安寧。」
案情指被告於2月8日參與「反對屯門水貨客及支持取消一簽多行」示威,其間被告與途經商場的一對父子推撞。警長廖宏滌到場,被告展開雙手及緊握兩旁扶手阻他前進,廖警告不果,遂推開並拘捕她。
案件編號:TMCC 362/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