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生偷拍兩女同學洗澡稱犯案因憂母患癌 官:有乜關連?

中大生偷拍兩女同學洗澡
稱犯案因憂母患癌 官:有乜關連?

【本報訊】一名青年由港大附屬學院成功考取獎學金、獲中大取錄,但卻聲稱因學習及母親懷疑患癌受到很大壓力,於是兩度在中大宿舍的女廁偷拍女同學洗澡。裁判官斥其行為對女同學造成羞辱,亦無助解決問題,「你應該多啲關注你媽咪,𠵱家反而增加咗家人嘅壓力」,決定將他還柙至7月7日,等候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記者:林綺琪

被告楊俊聰(21歲)現就讀政治及行政學系一年級,他昨承認兩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辯方指被告好行善,曾組織中大生捐罐頭予食物銀行、定期派飯盒給深水埗的露宿者等,案發前,曾任護士的被告母親疑患上肝癌,被告因不懂處理情緒而犯案。署任總裁判官馬漢璋聞言問:「兩者有乜關連呢?」辯方指被告在案發前亦曾與女友吵架,又因踢球受傷,他事後已自知愚蠢及後悔,多番向其中一名女事主道歉,又積極尋求心理輔導,並已受洗成為基督徒。

女事主獲讚勇於發聲

辯方指被告擔心被中大開除,亦擔心案底會影響升學及就業。馬官明言相當可能會判監,被告犯案不單為滿足自己,偷拍的片段更可繼續保存及發放,「如果你女朋友俾人偷拍會點?」馬官又特別嘉許兩名女事主勇於發聲。
被告在案發時為中大逸夫書院宿生,今年2月27日凌晨1時半,女宿生X在第二學生宿舍低座三樓女廁洗澡時,發現有一部手機在其隔壁的洗澡間上方晃動,且鏡頭正對着她。X即穿衣步出,並敲隔鄰洗澡間的門。她等待一分鐘後,被告終在該洗澡間步出。
被告起初否認偷拍,其後又稱已刪除該片段。當時另一女宿生Y在另一洗澡間內洗澡,聽到兩人對話,但她沒步出察看。X離開女廁後在走廊哭泣,被告即不斷向她道歉。X其後檢查被告的手機,發現沒有女廁的偷拍影像。X將事件告知舍監,但沒報警。至3月2日,X、Y及另一女宿生再討論事件後,擔心有其他受害者及片段會被上載到網上,決定報警,被告翌日被捕,警誡下承認因學業壓力而犯案,並早於去年底已曾偷拍一女同學洗澡。
案件編號:STCC5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