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11月佔中期間,網上謠傳立法會審議「網絡23條」,多名示威者蒙面響應號召衝擊立會,用鐵馬撞穿大樓玻璃及石門,又向大樓擲石塊。4名示威者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刑事損壞及參與非法集結兩罪,控方首次披露立會大樓維修費近60萬元,但昨沒申請要求4人賠償。
立會維修費近60萬元
4名被告依次是鄭陽(18歲)、戴志誠(24歲)、張智邦(23歲)及石家輝(24歲),首兩名被告報稱廚師,其餘兩人無業。案情指去年11月19日凌晨,多名戴面罩的示威者聽聞立會審議網絡23條,用鐵馬撞擊立會大樓入口,及向大樓擲石塊,警員接報到場設封鎖線。
4名被告期間分別用鐵馬撞穿大樓玻璃及石門,又擲石塊及渠蓋,損毀大樓玻璃及石門,他們被警員認出與案件有關而被捕,警誡下承認所犯。受損毀玻璃幕牆、石門、渠蓋合共近50款,維修費為59.7萬元。裁判官索閱感化報告,各人准保釋至下月13日判刑。
案件編號:ESCC3985/14
■記者戴國輝